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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运|什么情形下的普通记录为伪编记录? 应如何处理?()

我要评  2011/7/10 23:14:08  作者:锦尚  浏览次数:

什么情形下的普通记录为伪编记录? 应如何处理?

答: ⑴第二页与第一页的内容不符; ⑵加盖的公章是假的或已作废。

伪编的普通记录为无效记录,发现单位可拒绝接收并将其退回。 该普通记录证明的货物(车)发生事故时,无论什么原因所造成,均由记录所属单位负责。 普通记录涂改,涂改处加盖的人名章无法辨认,应在站车交接当时提出,由交方编制记录后接收。 否则,由接收方负责。

73.超限货物装车后,发站应填写什么以备交接检查?

答: 应填写超限货物运输记录。

74.货运检查对货车施封锁检查作业是如何规定的?

答: 货物列车在无改编作业时,货检站对货车的施封状态,仅凭列车编组顺序表的有关记载检查施封是否有效,不核对站名、号码。 货物列车有改编作业时,货检站对货车的施封状态,交接时只核对站名,不核对号码。

75.跨装货物对车辆负重有何要求?

答: 跨装货物只准两车负重、负重车车地板高度应相等,如高度不等时,需要垫平。

76.为什么要控制重车重心高度?

答: 由于重车重心越高,其运行的稳定性越差,在一定运行速度条件下,重车重心过高,易发生重车倾覆或脱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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