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有押运人的货物,除按规定核收押运人乘车费外,运单、货票上还应有哪些内容? 答: 派有押运人的货物,应由托运人在货物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明文件名称及号码。 发站在货票甲联上注明“押运人须知已发”,由托运人签收。 20.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换装时,运单、货票的“车种、车号”栏该如何改动? 答: 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换装时,换装站应将货物运单、货票原记的车种、车号划线抹消(使它仍可辨认),并将换装后车种、车号填记清楚,并在改正处加盖车站戳记。 21.货物运单发生涂改时应注意什么? 答: 货物运单填写各栏有更改时,在更改处,属于托运人填记事项,应由托运人盖章证明; 属于承运人填记事项,应由车站加盖站名戳记。 |